四川自贡:实行“认贷不认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发布时间:2022-10-27 16:18:25|来源:中国网|阅读量:4611|
据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日前,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居民住房需求迭代更新为改善型住房需求,以以旧换新,以旧换新等方式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房,在住房按揭贷款,网上登记,不动产登记手续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办法》还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20%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单双职工差别贷款额度限制单笔可贷额度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最高贷款额度按75万元核定恢复企业对公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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