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人才“四感”激发创新活力
创新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对国家和企业创新的数量和质量起着重要作用。科技创新人才的教育和培养能够产生创新成果和知识溢出,为科技事业做出创造性贡献。由于这种密切的关系,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高层次的创新人才队伍,通过适当的管理措施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课题之一。
培养和提高人才的创新能力,可以从激发人才的认同感、能力感、获得感和使命感入手。认同感是指人才对工作任务的创新需求、完成任务所需的创新思维和行动的自我意识程度;能力是指对一个人才能否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是否具备所需技术和知识的自我感知程度;获得感和使命感侧重于外部物质激励和内部动机激励,激发人才的创新热情。在培养创新人才的过程中,国家、部门和企业应该集中资源,齐抓共管。
双向引导自尊和爱。
激发创新人才的认同感
一方面,要引导人才增强对国家科技创新建设者和实践者的认同感;引导人才增强对创新园区、研究产业和研究项目的属地认同;引导人才增强对国家发展战略和人才战略的国家认同。另一方面,引导人们和社会表达对创新人才的尊重和礼遇。中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应该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努力在社会上形成尊重科学、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氛围。外部环境的认可和支持是创新人才认同感的滋养源泉。
政府应提高科学评价,为人才树立榜样。“无论英雄从何而来,能者多劳。”随着我国科技创新实力的增强,过分强调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的“四唯”标准束缚了创新人才的岗位和职称评定。使创新型人才对自身身份的认知不清晰,过度追求短、平、快的容易出论文、出成果的课题。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扭曲了我们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国家战略人才的初心。再者,通过科学评价,在各高技术产业和创新示范城市树立一批优秀典型,鼓励创新人才向优秀创新人才骨干学习,有助于激励创新人才找差距、补短板,提高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只有为创新人才提供上升通道和发展空间,塑造品质优秀、认知清晰的人才榜样,才能增强创新人才的认同感,调动他们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用人单位要鼓励团队创新,通过创新实践证明自己的身份。企业发展必须注重个人和集体。既要鼓励科技创新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又要鼓励创新团队建设,营造团队竞争创新、敢于尝试的浓厚氛围,让科技人员乐于合作、共同成才,提高他们作为创新人才一员的自我认知和认同感。此外,企业创新人才处于生产一线,解决实践中“卡脖子”的技术难题,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是他们认同工作任务、为自己的人才地位感到自豪的重要途径。
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激发创新人才的能力意识。
我国坚持自主培养人才,离不开科研投入的支撑。中国研发经费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44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从过去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到现在,越来越重视原创性、基础性研究,以及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中心等。是培养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善于攻坚克难的高素质人才的依托。此外,要利用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模式,调动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培养体系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实践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和素质。
政府应完善培训政策,优化创新环境。政府可以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出台更加优惠灵活的人才政策,促进企业招才引智。同时,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整合社会资源,为创新人才提供资助性培训、职业资格或技能水平评估和培训基地;加强智力支持服务,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专家团队的智库作用。在优化人才创新环境方面,重点办好高科技创新支撑中心和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孵化器,最大限度地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条件和资源。
用人单位要坚持沟通和培训,营造创新氛围。为了提升创新人才的能力和素质,企业必须树立员工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不断吸收新知识,培养员工的创新思维能力,结合实际改变常规的工作方式,自觉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和主动创新的良好思维习惯。另一方面,依托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让员工通过学习、讲座、交流,及时了解当今社会的先进技术和理念。鼓励员工互访,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积极为员工营造创新的学习氛围,不断激励员工创新。
立足实际需求,激发创新人才的获得感。
中国在引进、使用和留住创新人才的过程中,需要满足人才的实际需求。体现在激发人才的创新内容、创新过程和获得创新成果的意识,赋予科技创新者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的财务控制权、更大的资源调度权、更大的释放创新活力的回旋空间。增强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待遇获得感,包括有效解决创新人才的住房、户籍、子女教育等物质需求,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创造有利条件。
政府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实行激励和奖励。政府要全面提升医学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创新人才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供资金支持等全方位服务,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和财政支持,促进创新人才在科技创新领域建功立业。同时,落实激励政策“最后一公里”:各省市实事求是,选派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中符合政策条件的RD一线人员全额退还个人所得税等。;开通人才绿色通道,在落户、住房保障、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创新人才支持。
用人单位应当分配创新收益,保护创新成果。企业要坚决打破原有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分配形式,让有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的人才合理合法地享受创新带来的收益。按照与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密切相关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成果转化收入比重,通过技术股权、股票期权、现金分红等措施,提高创新人才的获得感。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创新人才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的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国之忧尽己之责。
激发创新人才的使命感
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国家的发展和繁荣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加强人才的思想教育和科学家的精神教育,激发创新人才的使命感。坚持党管人才,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我们应该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并把它作为培养创新人才的精神指南和思想保证。心中只有“大国”,才能为国分忧,为业尽责。牢固树立创新科技报国利民的爱国思想,创新人才才能把爱国热情和决心转化为科研创新的使命感,为建设世界科技创新强国作出巨大贡献。
政府通过设立荣誉称号、专家、学术带头人等做法,对创新成果突出的人才给予充分认可,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成功必须是我自己的”的使命感。同时,政府结合当地的产业基础和优势,“量身定制”人才模式。通过这种机制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促使他们投身于行业创新。
企业要坚决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科技创新使命,持续推进企业的创新发展和技术进步。企业要把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与企业业务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在战略实施中激发创新人才作为企业重要成员的使命感。
加强创新引导,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多措并举,在创新实践中培养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养人才,在创新事业中集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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